第7章

第7章
  不多时,一个纽约警方的巡警将一个男人领了进来。男人身材瘦小,穿着昂贵的西装,一副整洁的商务人士打扮。丹斯并不知道他是否真的被逮捕过,但从他摸索自己手腕的样子中可以看出,他最近戴过手铐。
  丹斯先跟他打了招呼,对方明显情绪紧绷,隐约有些发怒。丹斯示意他坐下,自己坐在了他的对面——他们中间什么都没有——丹斯又向前拉了一下自己的椅子,让两人之间的距离达到空间上的中立,这是一个心理学术语,用来描述访谈双方之间的合理距离。这个距离可以调整,从而给访谈对象施压或是减压。丹斯不会离对方太近,那样会让对方觉得自己有侵略性,也不会离得太远,这样对方就会觉得安全而没有紧张感。(用她讲课时的话说,就是:“你要试着在边缘慢慢试探。”)
  “科布先生,我叫凯瑟琳·丹斯,是一名执法人员,我想和你谈谈你昨天晚上看到的事。”
  “这简直是荒唐,我已经告诉他们了。”科布朝着莱姆的方向点头说,“我已经交代了我看到的一切。”
  “怎么说呢,不太巧,我刚到这儿,他们听过了,但是我还没有。”
  丹斯开始记录科布的反应,她问了一系列简单的问题,科布的住所、从事什么工作、可曾入伍等。通过这些问题,她得到了科布在常规压力下的一些基本反应。丹斯仔细地听着他的回答。(“在访谈中,观察和倾听是最重要的两项,讲话,是最后一项。”)
  审问者的首要工作之一就是先确定受访对象的性格类型——是内向型还是外向型。这些性格类型并非人们所想的那么简单,远远不是吵闹或羞怯这样简单区分的。二者的区别在于人们做决定时的表现。内向型的人往往依靠直觉和主观情感来做决定;外向型的人则依靠逻辑和理性分析做决定。确定对方的性格类型有助于审问者有针对性地设计问题,选择合适的语调和态度进行对话。比如,对待内向型的人,采取单刀直入的粗暴方式,他们就会退缩,进入自我保护状态。
  阿里·科布显然是一个典型的外向型人格。并且为人自大,对待这样的人就不需要小心翼翼了。这也是凯瑟琳·丹斯个人最喜欢的一种受访者类型。盘问他们时,她可以放手施为,审个过瘾。
  科布突然打断了丹斯的问题:“你们把我关得太久了,我还得上班呢。那个人身上发生的事又不是我的错。”
  丹斯礼貌而官方地说:“哦,这并不是谁的错误的问题……现在,我们谈谈昨天晚上发生的事情吧。”
  “你不信我说的话,你觉得我是个骗子。案子发生的时候我根本就不在场。”
  “我可没说你在撒谎。只是,或许你昨天晚上看到了什么,可能你觉得不重要,但也许能帮上我们的忙。我现在带你回顾一下昨天晚上的事,你再仔细想想,也许会想起一些什么。”
  “好吧,但是我真的什么都没看见,我就是把钱夹掉在那里了,就这些。我一个不小心掉了钱夹,现在都成了局里的大案子,这简直是胡扯。”
  “只是回顾一下昨晚的事情,我们慢慢来。那么,你当时正在办公室工作,工作的地点在哈兹菲尔德大厦里,萨塔菲尔德兄弟投资的公司。”
  “是的。”
  “一整天都在那儿?”
  “对。”
  “你是几点下班的?”
  “七点半,稍早一点。”
  “下班之后,你做了什么?”
  “我去了汉诺威酒吧,喝了几杯。”
  “汉诺威在沃特街上。”丹斯说道。审讯中,要让受访者对你所掌握的信息有所顾虑,让他们自己猜测你知道多少。
  “是的,那天晚上大家喝马丁尼,唱卡拉ok。他们管那个叫‘马丁尼欢唱夜’。”
  “听起来不错。”
  “我们一群人在那儿一起喝酒。有很多人,我的一些朋友,很亲密的朋友,都在那儿。”
  丹斯注意到了科布的肢体语言,他要补充更多的信息——也许科布是想让自己问问他提到的那些朋友的名字。这种很急切地想要拿出不在场证明的表现,通常暗示着其中有问题——受审对象往往以为这类信息对自己有好处,而且警方很有可能懒得去核实,或者他认为警察们会很蠢地相信,如果他晚上八点在酒吧喝酒,那么七点半的抢劫就和他没关系。
  “你几点离开那儿的?”
  “九点左右吧。”
  “然后你就回家了?”
  “是的。”
  “你回了上城区。”科布点头。
  “开豪华轿车回家?”
  “对,豪华轿车,”他语带讽刺地说,“当然不是,我坐地铁回去的。”
  “在哪一站上的车?”
  “华尔街。”
  “你步行到华尔街?”
  “是的。”
  “怎么走过去的?”
  “十分小心地走过去的,”他笑着,“路面上都是冰。”
  丹斯也微笑:“走的哪条路线?”
  “我沿着华尔街走,然后进入柏树街,走到柏树街和百老汇大街交会处,又向南走。”
  “你就是在那时丢了钱夹,在柏树街上。你的钱夹是怎么丢的?”丹斯的语气和问题都没有任何威胁意味。所以科布也放松下来,态度不再那么尖锐。丹斯微笑,用低沉而温和的语气安抚着他。
  “我记不太清了,应该是我从口袋里掏地铁卡的时候掉出来的。”
  “一共多少钱来着?”
  “三百多。”
  “啊,可真不少……”
  “是啊,真不少。”
  丹斯用下巴指了指桌上证物袋里的钱:“钱是新取的吧,丢得可真不是时候,是吧?刚取出来就丢了。”
  “是啊。”他苦笑。
  “你到地铁站时候,几点了?”
  “九点半。”
  “你确定吗?不应该更晚一点儿吗?”
  “我确定。在月台等车时,我看了表。准确来说,应该是九点三十五分。”他再次低头看了一眼自己手腕上的劳力士金表。估计是暗示,这么贵重的表,显示的时间无疑是准确的。
  “然后呢?”
  “然后我就回家了,在我家公寓附近的一家酒吧吃了晚饭,我妻子出差不在家。她是个律师,负责企业融资方面的案子。她是公司合伙人。”
  “我们再回来看看柏树街。街上当时有路灯吗?街边的住宅里有人吗?”
  “没有,那里是办公区和商业区,没有住户。”
  “没有餐馆吗?”
  “有几家,但都只在午餐时间营业。”
  “有建筑工地吗?”
  “街南面有一个大楼正在翻新。”
  “当时人行道上有人吗?”
  “没有。”
  “有没有开得很慢的车,很可疑的那种?”
  “没有。”科布回答。
  丹斯能够隐约感觉到,屋内的其他警官正看着她和科布。和大多数人一样,他们都有些心焦地等待着,等着审讯对象最后的坦白时刻,丹斯无视了他们。在她的审讯过程中,除了她和她的审讯对象,其他人都不存在。她正处在自己的世界里——用她儿子韦斯的话来说,丹斯已经进入了“华境”(丹斯的儿子是家里的运动员)。
  丹斯看了看自己记下的笔记。然后合上了笔记本,从包里拿出了另外一副眼镜换上,好像结束了阅读的人换上远视眼镜。两副眼镜的度数是一样的,不过款式不同,之前的那副镜片又圆又大,镜框颜色鲜艳,丹斯现在戴着的眼镜则不同,这副眼镜镜片狭窄,是黑色金属镜框。让她看起来更加严肃且有侵略性。丹斯给自己的这副眼镜起名“终结者眼镜”。她身体略向前靠,科布将腿交叉了起来。
  丹斯用一种明显尖锐的声音问道:“阿里,那些钱到底是从哪儿来的?”
  “从——”
  “钱?你根本不是从提款机里取出来的。”在刚才的问询中,丹斯注意到,在提到那笔钱时,科布的反应出现了异常,他紧紧盯着她的眼睛,但是眼皮却有些低垂,改变了呼吸的频率。这些都与他基准压力下的反应大为不同。
  “我就是从提款机里取的。”他反驳道。
  “哪家银行?”
  科布愣了一下,说道:“这种信息我没必要告诉你。”
  “但是我们能开传票调查你的银行记录,而且,在我们调查出来之前就得一直拘留你,这大概得花上一两天时间吧。”
  “我他妈的真的是在提款机取的钱!”
  “我问你的不是那笔钱。我问的是你钱夹里的现金,是从哪儿来的?”
  科布的目光垂了下去。
  “你没跟我说实话,阿里,你这样会给自己惹上大麻烦的,好,我再问一次,那些钱哪儿来的?”
  “我不知道,有一些可能是我从公司的小额账户里取的。”
  “是你昨天取的?”
  “我想是吧。”
  “取了多少?”
  “我——”
  “我们也可以去调查你客户的账户。”
  丹斯的话吓到了他,于是立刻回答说:“一千美金。”
  “剩下的呢?钱夹里有三百四十美金,剩下的钱在哪儿?”他沉默了一会儿:“我放了一些在家里。”
  “家里?你妻子出差回来了吗?她能证明你说的话吗?”“她不在家。”
  “那我们就派人去你家找,说吧,你把钱放在哪儿了?”
  “我忘了。”
  “六百多美金,你忘了?这么一大笔钱,你怎么可能忘记放在哪儿了。”
  “我不知道,我不懂你在说什么。”
  丹斯再次靠近他,进入了空间上更具威胁性的距离:“你在柏树街究竟做了什么?”
  “我从那儿去地铁站啊。”
  丹斯抓过一旁的曼哈顿地图。“汉诺威酒吧在这里。地铁站,在这里。”她一边说着,一边用手指大力点着地图上的位置,发出刺耳的响声,“你若是想从汉诺威走到华尔街地铁站,根本就不可能走柏树街。你为什么走了柏树街这条路?”
  “我想多走几步锻炼一下,消化一下肚子里的酒精和鸡翅。”
  “在气温那么低的户外,在结冰的人行道上锻炼?你总在柏树街锻炼吗?”
  “不,就昨晚,碰巧而已。”
  “如果你不是总去柏树街,那么你告诉我,为什么你对那条街这么熟悉?你怎么知道那里没有住户?还知道餐馆的营业时间,甚至是翻新的建筑工程?”
  “我就是知道,你问这些到底是要干什么?”科布的额头开始冒汗。
  “你丢钱夹的时候,是摘下手套去掏的地铁卡吗?”
  “我不知道。”
  “我想你应该是摘了,戴着厚手套是没办法把手伸进口袋的。”
  “好吧,”他呛声说,“你无所不知,你说是就是吧。”
  “当时气温那么低,为什么,你还没到地铁站,就提前十分钟在外面拿出了地铁卡?”
  “你不能这样说。”
  丹斯用一种坚定而低沉的声音说:“而且,你不是在站台上看的时间,对不对?”
  “不,我看了时间,时间是九点三十五分。”
  “你没有。你才不会在地铁站台上把一块五千美金的手表露出来。”
  “够了,到此为止。我什么都不会说了。”
  当审讯者正面对峙一个说谎的审讯对象时,对方会承受很大的压力,进而会通过多种方式来逃避这种压力。丹斯称这些反应为真相障碍。最具破坏性也最难克服的障碍是愤怒,其次是沮丧消沉,再次是否认抵赖,最后是讨价还价。审讯者的工作就是要判断出审讯对象处于哪种状态,并设法将其消除——包括随之而来的其他负面情绪——直至最后受审对象达到面对现实阶段,也就是坦白阶段,那时,受审者才会说实话。
  丹斯判断,科布虽然表现出了一些愤怒,但他还处于否定阶段。像他这样的受审者会很快开始找借口,说自己记错了,或者怪罪审讯者曲解了自己的意思。对付否定状态的受审者最有效的办法,就是丹斯刚才的做法,也就是大家所说的“用事实说话”。面对一个外向型受审对象,要针对他们谎言中的矛盾和薄弱之处连续出击,直至他们辩无可辩,放弃抵抗。
  “阿里,你七点半下班,然后去了汉诺威酒吧,这些我们都知道。你在那儿待了一个半小时左右。然后,你出了酒吧,走了两个街区,来到柏树街。你之所以对柏树街那么熟悉,是因为你常去那条街上召妓。昨天晚上,九点到九点半,有个女人把车停在了那条巷子附近。你和她谈好了价钱,付了她现金,然后钻进了她的车里。十点十五分左右,你从车上下来。你就是在那时把钱夹掉在了路边,可能是因为掏手机看看你妻子有没有给你打电话,或者是掏点零钱给那女人当小费。就在这个时候,凶手把被害人拖进了小巷,你看见了一些东西,你看见什么了?”
  “我没……”
  “你有。”丹斯平静地说,接着她沉默地紧盯着科布,不再说话。
  终于,科布垂下了头,放开了交叉的双腿,嘴唇颤抖着。他并没有开始坦白,但丹斯将他带到了压力反应的下一个阶段——由否认到讨价还价。现在,丹斯要改变策略。她既要表现出同情还要给他留些颜面。因为,如果不给这一阶段的受审者留一些尊严,或是逃避最坏结果的出路,即使是最配合的受审者,也会继续说谎,或是闭口不言。
  丹斯摘下了眼镜,身子后靠,倚在椅背上:“你看,阿里,我们并不是要毁了你的生活。你当时害怕了,这很正常,可以理解。但是我们要找的这个人,是一个极其险恶的罪犯。他已经杀了两个人,而且还有可能继续杀人。如果你帮我们找到他,你今天在这里说的话除了我们谁都不用知道,也没有法院传单,你的老板,你的妻子,都不会知道。”
  丹斯看向贝克探长,探长立刻说:“没错。”
  科布叹气,眼睛看着地板,嘴里嘟囔着:“妈的,就为了三百美金,我今天早上为什么要回去?”
  因为你又贪又蠢啊……凯瑟琳·丹斯心里想着,但还是好言宽慰了科布:“人非圣贤,孰能无过。”
  科布犹豫了一会儿,终于,他再次叹气,开口道:“其实,我并没有看到多少——在小巷那里,说出来你们也许不信。我真的没看到什么,一个人都没看见。”
  “只要你说实话,我们就信你。说吧。”
  “那时候大概是十点半,就在我从那个……女孩儿车上下来不久之后,我开始往地铁站走。你说得没错,我从口袋里掏出手机,看新的信息。我想,就是那时候,钱夹掉了出来,就在那个巷子口。我往巷子里看了看,看见巷子尽头亮着汽车尾灯。”
  “什么样的车?”萨克斯问。
  “我没看见车,只看到了尾灯,我发誓。”
  丹斯相信他所说的,她对萨克斯点了一下头。
  “等一下,”莱姆突然出声问道,“你说在巷子尽头?”
  原来刑侦专家也一直在听丹斯的审讯。
  “对,在巷子的尽头。然后倒车灯亮了,车子开始朝我的方向倒了出来。司机开得很快,所以我快步向前走,然后我听到了刹车声,他停下车,熄了引擎。司机还在巷子里,我继续向前走着。然后我听到了关车门的声音,然后是一种很重的金属落在地上的声音。就这些,我什么人都没看见。我当时只是路过那个巷子口,真的。”
  莱姆看向丹斯,后者对他点了点头,表示科布没有说谎。
  “说说那个女孩儿,描述一下她的样子,”丹尼斯·贝克说,“我也要和她聊聊。”
  科布立刻回答道:“三十岁左右,黑人,黑色卷发,开的好像是一辆本田车,我没看见车牌照。她长得很漂亮。”他加上了这句评价,似乎是在为自己的浪荡做辩解。
  “她叫什么名字?”
  科普再次叹气:“蒂芙尼。两个字母e,不是y结尾。”
  莱姆轻笑:“打电话给召妓热线,问问他们有哪些姑娘常在柏树街活动。”这句话是对那位瘦弱又秃顶的助理库柏说的。
  丹斯又问了科布一些别的问题,然后点头,看向朗·塞利托,并说道:“我觉得科布先生已经把知道的全都告诉我们了。”她诚恳地对面前的人说道,“感谢您的配合。”
  科布眨了眨眼,面对这句感谢有些尴尬。但凯瑟琳·丹斯一点挖苦他的意思都没有,她从来不会将受讯者的不逊之言或怒气放在心上(即便还有人对她吐口水,甚至是扔东西)。一位人体动作学审讯者必须要记住,他的敌人从来不是受审者,而是那些受审者制造的真相障碍,而有些障碍,甚至是受审者无意间设置的。
  塞利托、贝克和萨克斯讨论了几分钟,最终决定释放这位商人,并不予以起诉。男人心有余悸地离开了,临走前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看了一眼丹斯。后者对这种眼神十分熟悉,那其中既有几分赞叹,也有几分厌恶,还有几分痛恨。
  科布离开后,莱姆看着小巷凶杀现场的图表,说道:“这很奇怪。出于某种原因,凶手不想把被害人放在巷子深处,于是将车倒回,选择了离人行道十五英尺的地方……很有意思的做法,但是对我们破案有帮助吗?”
  萨克斯点头说:“你知道的,也许真的有帮助。巷子的尽头没有落雪,所以那里可能没有撒盐。我们也许能在那儿找找脚印或者轮胎印。”
  莱姆打了一个电话——当然是用那个令人赞叹的语音识别程序——派了一些警员回到小巷进行调查。不多时,警员那里打来了电话,报告说他们在巷子尽头发现了一些清晰的轮胎印,还有一些褐色的纤维,这些纤维与被害人鞋子和手表上的纤维一致。他们将现场的照片上传到了莱姆这里,还有一份汽车轮距信息。
  尽管丹斯对犯罪现场调查不是很感兴趣,但她却被眼前这对有趣的组合吸引了。莱姆和萨克斯组成了极具洞察力的团队。十分钟后,技术专家梅尔·库柏在电脑屏幕前抬起头说:“根据现场发现的汽车轮距和这种特殊的褐色纤维来看,凶手驾驶的应该是一辆福特‘探路者’,但不是新车,车龄有两三年了。”
  “很有可能是三年。”莱姆说道。
  他为什么这样说呢?丹斯不明白。
  萨克斯看到丹斯脸上的不解,于是解释说:“科布说听到了尖锐的刹车声。”
  啊,原来是这样。
  塞利托转过脸对丹斯说:“你做得很棒,凯瑟琳,成功击破了他。”
  萨克斯问:“你是怎么做到的?”
  丹斯解释了她采用的策略:“我是故意引他上钩的。我回顾了他的证词——下班后去酒吧喝酒、然后赶地铁、取现金、掉钱夹、路过小巷,串联所有事件的时间和地理位置。我对比了他每个阶段的抗压反应。只有提到现金时,他表现得尤为敏感。那么他到底花钱做了什么不该做的事?像他这样一个外向又有些自恋的商人,我想这钱要么用在毒品上,要么用在了召妓上。但一个华尔街的经纪人是不会在大街上买毒品的,他肯定有自己的渠道,那就只剩下召妓了,很简单。”
  “这招可真妙啊,是不是,林肯?”库柏赞叹地询问莱姆。
  接着,丹斯便惊喜地发现,眼前这位高位截瘫的刑侦专家居然还能做出耸肩的肢体表达。莱姆含糊地答道:“是挺管用的,但这些证据我们现场调查也能发现,只不过是多花一些时间罢了。”他的目光再次回到了白板上。
  “你就承认吧,林肯,要不是靠丹斯,我们不会知道凶手开的什么车。”塞利托又转头对丹斯说,“他不是针对你,他只是从来不太相信目击者的话。”
  莱姆转过头来,皱眉看着塞利托:“朗,我们不是在比赛,我们的目的只有一个,那就是找出真相,而我的经验就是实际证物比目击者证词要可靠得多。就是这样,并不是在针对谁。”
  丹斯点头:“你这么说,还真有趣。我在讲座中也说过同样的话:警察的主要任务不是把坏人抓进监狱,而是还原真相。”说着,她也耸了耸肩,“我们在加州刚刚结了一个案子——一个死刑犯,在行刑的前一天获判无罪。这都是因为我的一个朋友,他是一名私家侦探。他花了三年时间调查这个案子的真相,因为他不相信这个案子像表面上看起来的那么简单。于是,还有十三个小时就要面临死刑的犯人,最后被证明是无辜的。如果我的这位朋友没有一直坚持寻找真相,那么犯人可能已经冤死了。”
  莱姆说:“我知道怎么回事了,被告是清白的,但目击者做了伪证,最后是dna检测为他洗刷了罪名,对不对?”
  丹斯回答说:“不对,事实上那起凶杀案里并没有目击证人。是凶手伪造了证据,陷害了当事人。”
  “原来是这样。”塞利托说着,与阿米莉亚·萨克斯相视一笑。莱姆冷冷地看了他俩一眼。“好吧,”他对丹斯说,“很幸运,事情进展顺利……现在我得继续工作了。”说着,他又继续盯着眼前的白板看了起来。
  丹斯与他们告别后,穿上了外套,朗·塞利托将她送出了门。丹斯走在路边,再次戴上耳机,打开了播放器。这个特殊的播放列表歌曲很杂,有民谣、爱尔兰音乐和一些超棒的滚石乐队大热曲目(有一次,丹斯和朋友们去看滚石的演唱会,她还应朋友的要求,对米克·贾格尔和基思·理查兹做了一点人体动作学分析)。
  丹斯走到路边,挥手拦下了一辆出租车,也就是这时,一种奇怪的感觉在她心头一闪而逝。她有些遗憾,她才参与钟表匠的案子这么一会儿,就结束了。
  乔安娜·哈珀心情不错。
  这位三十二岁的女人面容俏丽,她在soho区开了一家零售花店。在花店东面,几个街区之外,是她的工作室,现在她正和她的鲜花朋友们在一起。
  她的鲜花朋友们:玫瑰、兰花、凤尾花、百合、褐尾蕉、花烛、紫花山姜。
  这间工作室在一层,曾经是一个库房,所以面积很大。这里密封得不是很好,有些冷。她给很多房间做了遮光处理,便于保护花卉。这地方也许不完美,但是她很喜欢。这里有些湿冷的空气,略昏暗的灯光,空气中丁香花和花肥的味道都令人安心。她身处曼哈顿中心,却似乎又在丛林深处。
  乔安娜又往身前的陶瓷花瓶里填了一些营养土。
  她心情愉悦。
  因为最近她花了很多心思设计的项目盈利不少,还因为她昨晚的约会对象又联系了她。
  凯文,可爱的凯文。凯文知道曼陀罗需要更精心的排水养育才能长得茂盛,红景天会开遍整个九月。他还知道多恩·克兰德农在一九六九年打出了三个本垒打,那场比赛,纽约大都会打败了巴尔的摩队(乔安娜的父亲还用他的柯达相机录下了其中两个本垒打)。
  凯文是个英俊的男人,他笑容迷人,还有一个酒窝。而且,他没有纠缠不清的情史,也没有混乱不堪的现任。
  还有比这更令人雀跃的事吗?
  一个影子在窗前掠过。乔安娜抬头看去,却什么都没有看见。她所在的工作室位于泉水街东,这里略为萧条,也很少有行人经过。她仔细地瞧了瞧窗外,但是看不清楚,早就该让雷蒙把窗玻璃擦干净了,这下只有等天气回暖才能擦了。
  乔安娜再次低头摆弄着花瓶插花,思绪再次绕到了凯文身上,他们之间有可能吗?
  也许有。
  也许没有。
  其实,这也没那么重要(好吧,她承认,有没有好结果当然非常重要,但是一个三十二岁“高龄”的大龄都市剩女必须接受各种结果,如果事情不尽如人意,她也没办法),重要的是,她和凯文在一起时很开心。离婚后的这几年,她已经在曼哈顿见识了各种奇葩的约会对象,也该她碰到一个令人称心的男人了。
  乔安娜·哈珀正如电视剧《欲望都市》中的红发女主角一样,她在十年前来到纽约,梦想着成为一个了不起的画家,她会住在东村临街的高级公寓里,她的画作会在翠贝卡画廊出售。但她的艺术生涯并不似想象的美好。纽约的艺术界很难混,她的门路太少,现实令她备受打击,艺术界并不如艺术本身那么梦幻。在这一行,要么一鸣惊人,要么就四处碰壁,不是经历各种肮脏的交易,就是一夜暴富。乔安娜放弃了艺术创作,转而去做了一段时间平面设计,但是这项工作依旧不能令她满意。后来,她一时兴起,应聘了一家在翠贝卡画廊的室内景观公司。这份工作让她如鱼得水般地热爱。她心里决定,就算要忍饥挨饿,也要做自己喜欢的工作。
  最好笑的就是,她后来做得十分成功。几年前还开起了自己的公司。现在,除了在百老汇大街上的零售花店,她还在泉水街建立了这家商务工作室,工作室为一些公司和机构提供鲜花,还会负责一些大型的会议和仪式,以及一些特别活动的鲜花布置工作。
  乔安娜继续向花瓶中添入花土和绿肥,还有桉树油和一些碎石块——最后才插入鲜花。她在冰凉的椅子上冷得微微打战。她在昏暗中瞥了一眼工作室墙上的时钟,看来不用等太久了,凯文今天要在城里送几趟货。今天早上他打了电话过来,说他下午有空会到花店去,还说如果乔安娜没在忙什么事,他们可以一起出去喝杯咖啡。
  刚刚约会的第二天就约她喝咖啡?这就说明啊——
  又一道影子落在了窗户上。
  乔安娜快速抬头望去,一个人都没有。她开始感觉有些不安,她的目光又看向了前门,这个门她很少用,门口堆满了纸箱。这门应该是锁着的吧……锁了吗?
  乔安娜眯着眼睛看了看,但因为视线正迎着晃眼的阳光,所以还是看不清楚。于是,她站起身,绕过了工作台去查看。
  她试着拉了拉门上的插销。嗯,是锁着的。她抬起头来,突然倒吸了一口气。
  在门外的人行道上,离她很近的地方,有一个又高又壮的男人正盯着她。男人身体向前探着,正通过窗子往里看,他戴了一副老式的飞行员墨镜,反光的镜片遮住了眼睛,头上还戴了一顶棒球帽,穿着一件奶白色的防风大衣。因为门窗上玻璃的反光,或是窗上的污渍,他并没有发现乔安娜就站在他面前。
  乔安娜僵住了。的确也有人往店里窥视过,不过都是出于好奇,想看看这是什么地方而已,但眼前这人的姿势表明他并不是一时好奇,他在这里徘徊的行为让乔安娜非常不安。工作室前门的窗子安的并不是防盗玻璃。任何人都能用一把锤子或是砖头破窗而入。再加上此地萧条,鲜有人经过,若是真有人在这里行凶,那真是叫天天不应,叫地地不灵。
  乔安娜悄声退了几步。
  就在这时,也许是那人的眼睛已经适应了光线,或是视线终于穿过了一块干净的玻璃,他也看见了乔安娜。他似乎吃了一惊,身体迅速向后闪了一下。男人似乎在考虑着什么,而后转身离去,消失不见了。
  乔安娜向前走了几步,将脸贴近窗户一块干净的玻璃,想看看那人去哪儿了。男人鬼鬼祟祟的样子让她开始后怕,那人刚刚就站在外面,戴着墨镜,探头探脑地窥视着,双手藏在衣服口袋里。
  乔安娜将花瓶挪到一边,再次看向外面,但街上已经没有那人的身影了。也看不出他去了哪里,但她依然有些害怕,决定还是先离开这里,去花店和店员们核对一下早上的订单,在那里等凯文过来。打定主意之后,她穿上了外套,犹豫片刻之后,还是选择不去冒险走前门,由安全通道出去。乔安娜走到了街上,四处看了看,没发现刚才那人的影子。她迈步走进了耀眼的阳光中,开始朝着百老汇大街的方向走去。明亮得有些炙热的阳光让她有些目眩,她立刻反应过来,这种情况下她根本看不清楚。这个念头出现的同时,乔安娜便停下了脚步。她不想再向前走了,因为走这条路去百老汇大街,还要经过一个小巷,那个男人会不会就躲在那里?他是不是正藏在哪里等她呢?
  乔安娜决定往反方向走,她转身朝东走去。她可以从王子街绕道去百老汇。东面的王子街上行人更少,但是她不会路过任何小巷,一条大路走到底。这样想着,乔安娜裹紧了身上的外套,低头快步走着。很快,那个高壮男人的阴影渐渐消失在脑海里,她又一次想起了凯文。
  丹尼斯·贝克去市中心汇报了当前的案件进展,调查组的其他人依旧在反复研究证据。
  传真机铃声响起,莱姆闻声热切地转过头看去,希望能收到一些有用的资料,但传真却是发给阿米莉亚·萨克斯的。萨克斯认真地看着文件,全神贯注,恨不得把脸贴在纸上,莱姆见她这副神情,十分明了,此时她就像是一条在追狐狸的猎犬。
  “上面都说了些什么?萨克斯?”
  萨克斯摇头:“是些证据化验的结果,我在本杰明·克莱里位于韦斯特切斯特的别墅里找到的证据,找到了一些指纹,但是在全美的指纹自动识别系统里找不到匹配。壁炉用具和克莱里的办公桌上有一些皮革痕迹,谁会戴着手套开抽屉呢?”
  当然,现在还没有手套痕迹数据库,但是如果萨克斯可以从一个嫌疑犯那里找到一副手套,和别墅里的痕迹相吻合,那这个痕迹也可以作为证据,效果就跟一枚清晰的指纹一样。
  萨克斯继续看着文件:“至于我在火炉前发现的泥巴,检查发现,它跟克莱里家院子里的泥土不一样,具有更强的酸性,而且存在更多的污染物。更像是来自某个工业区。”她继续说道:“火炉前还有燃烧过的可卡因残留成分。”说到这儿,萨克斯对莱姆自嘲地笑着说:“我负责的第一起谋杀案,要是死者居然也不那么干净,可就真是时运不济了。”
  莱姆耸了耸肩:“不管被害人是个修女还是瘾君子,谋杀就是谋杀,你还发现什么了?”
  “我在壁炉里找到了一些灰烬,技术组没办法还原文件,但是他们找到了这个。”她举起一张财务记录的照片,看起来像是一些电子表格或是分类账册,上面显示的账目金额加起来有上百万美金。“他们还在上面发现了一个公司标志,或是组织印章之类的东西,技术组正在调查相关的信息,现在已经把这个账目交给刑侦组会计人员调查了,看看这到底是什么账目。他们还发现了一个日历,上面还有一些行程安排,比如给车换油,还有理发预约,顺便说一句,这根本不像是一个打算在一周之内自杀的人会安排的事情吧……而在他死亡的前一天,根据复原日历上的安排,他去了圣詹姆斯酒吧。”她指了指手中的纸张,正是从那个日历上撕下来的一页。
  南希·辛普森随日历附加了一条留言,说明了圣詹姆斯是什么地方:“那是一个位于第九大道东区的酒吧,周围环境杂乱不堪。试想一个腰缠万贯的会计师怎么会去那种地方呢?这里一定有猫腻。”
  “不一定。”
  萨克斯给莱姆使了一个眼色,随后走到了房间的角落。莱姆明白她的意思,也驱使轮椅跟着她来到了屋角。
  萨克斯在莱姆身侧蹲下。莱姆在一瞬间以为她会握住自己的手(自打他的右手手腕和手指恢复了一些知觉后,牵手对他们来说就变得格外重要)。他们一直讲工作与个人生活要分开对待,而现在,萨克斯表现得十分专业。
  “莱姆。”萨克斯轻声唤道。
  “我知道你要说什么——”
  “你先听我把话说完。”
  莱姆勉强地闭上了嘴。
  “我不能放弃这个案子,我要调查下去。”
  “那也得分个轻重缓急。你的案子远没有钟表匠的案子重要,萨克斯。克莱里的案子,就说他是被谋杀的,凶手也不太可能是个连环杀手,但钟表匠是。所以必须把他的案子放在首要位置。等我们抓住了钟表匠,克莱里案子的线索还是能捡起来继续调查的。”
  萨克斯摇头:“我觉得没那么简单,莱姆。我已经开始了,并且四处询问关于案子的事情。你知道的,一旦我正在调查这件案子的事情被传出去,证据就会被埋没,而凶手也会闻风而逃。”
  “但钟表匠也可能正在外面寻找目标,甚至正在杀人……还有,相信我,如果他又开始作案,而我们把事情搞砸了,没能破案,我们就有大麻烦了。贝克告诉我说,这是来自最高层的查案指令。”
  命令不容更改……
  “我不会把事情搞砸的。若是再有现场调查的活,我立刻就会去,如果波·豪曼要组织追捕行动,我也会参加的。”
  莱姆夸张地皱眉:“就你?参与追捕,你这样的新手会不会想太多了。”
  萨克斯笑了起来,接着,莱姆感觉到,她正握着自己的手:“相信我吧,莱姆,我们都是干这一行的,每个人手头上的案子都不止一件。重案组的办公桌上堆着十几份案宗,我不过是办两件而已。”
  莱姆有些困扰,他感受到了一丝无法言喻的不祥预感。思量再三后,他说:“但愿如此吧,萨克斯。但愿如此。”
  这是他能给出的最好的祝愿了。